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法制網通新竹買屋訊員 鹿軒
  浙江溫州一名無業男子在“佳緣網”相親網站上以公務員身份註冊ssd固態硬碟信息,吸引了三名二十七八歲左右的女性,之後該名男子與這三名女性同時保持男女朋友關係,相處過程中,騙取該三名女性27萬餘元。
  謊言總有被戳破的一天。三名女性中的一人識破王某的謊言向公安機關報案。鹿城區檢察院以招搖撞騙罪對該名男子提起外接式硬碟公訴,7月24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騙子的太平洋房屋人生A B面
  今年33歲的王某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人黑且瘦,房地產並不高大。戶籍所在地蒼南,漢族,高中文化。
  A面:他是有車有房國安局工作人員的人生大贏家
  2013年7月,王某使用ID“一還是二”,通過互聯“佳緣網”相親網註冊信息,在選擇職業信息這一欄中,他選擇了“公務員”,並上傳了自己自拍照片作為頭像。
  王某稱,在2013年7月至10月之間,通過該網站,先後有肖某、周某、沈某3名女性主動找到他,此後通過電話聯繫建立感情。
  聊天過程中,王某使用化名,不時向三名被害人透露出自己是國安局警察的“特殊”身份,還拍了自己的警官證件照給對方看。他的車裡放著國安局偵查證,家裡掛著警服。她們都到過王某位於本區新田園住宅區2組團16幢1單元2703室的家裡,王某謊稱那房子是他自己買的。
  此外,王某還開著一輛白色奔馳小轎車去火車站接送過沈某。
  在肖某、周某、沈某的眼裡,王某是有車有房有體面工作的“高富帥”,是適合結婚的對象,但是她們只看到王某“高富帥”的A面,不知道假面之下王某的真實情況,也不知道,王某同時和她們三人一起在交往。
  B面:他是離異沒有固定收入非法途徑獲得警用物品的騙子
  33歲的王某早在2007年6月結婚,2012年12月因性格不合與妻子離婚。王某與前妻有一個兒子,今年4歲。
  高中文化的王某供述自己自2005年起一直從事包裝、印刷業務,自己名下沒有工廠,都是通過提供原料,找人代工完成業務。根據交易習慣,他接到業務之後都是和對方按照季度結算款項,收入一直不固定,至今還有很多貨款未收回。
  其所居住的房產實際上是租的,開的白色奔馳車一個月要償還6000元的貸款。
  王某持有的國安局偵查證、家裡掛著的警服,都是從他的發小陳某處獲得。公安偵查階段,陳某證實,因為自己以前自費上過警校,喜歡警察職業,所以有通過網絡購買警服和偵查證這些警用物品作為收藏。王某知曉後,便讓陳某幫其替他買警服和偵查證。陳某稱,王某當時說自己買這些警用物品是為了去泡女孩子用的。
  這些事情,肖某、周某、沈某都不知曉。
  三名女性被騙27萬餘元
  公訴機關指控,王某通過塑造的有車有房及展示國安局工作人員身份獲取了肖某、周某、沈某的信任。王某先後與三被害人以男女朋友的名義交往併發生性關係。
  曾有被害人發現王某身份證上的名字與其自稱的名字不同併進行質問時,王某則以自己是國安局工作人員,由於工作涉密,往往會有兩個名字的理由搪塞。
  在此期間,王某多次以其父重病、資金周轉、出差在外、償還車貸、買地投資等各種名目,分別從肖某、周某、沈某處騙取人民幣136600元、118000元、18764元。
  庭審現場:狡辯自己上網相親是以結婚為目的 與被害人之間只是經濟往來
  站在被告人席里的回答問題時一直顧左右而言他,答非所問。
  公訴人:你為什麼要通過“佳緣網”註冊信息?
  王某:以結婚為目的認識朋友。
  公訴人:那你為什麼要同時和肖某、周某、沈某保持男女朋友關係?
  王某:我不認為我是同時和3個人在交往,我是想先認識當朋友,看誰比較合適結婚。
  公訴人:你認為同時和3名女性交往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理由符合傳統觀念?
  王某:(思考片刻)不符合。但是後來我發現和肖某、沈某性格不合,只承認周某是我女朋友。
  公訴人:你為什麼要把表明警察身份的證件和駕駛證放在車內明顯位置?為什麼要把警服掛在家裡?
  王某:(沉默)警服是朋友給我的,送過來一直就掛在那裡,她們看到了問我是不是警察,我出於虛榮,就回答是。
  公訴人:你為什麼不向家人、朋友借錢,而是向這幾名被害人借錢?你認為她們為什麼要借錢給你?
  王某:她們願意借給我錢,我覺得就沒有必要向家裡人要了。可能她們認為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係,所以才會借錢給我吧。
  公訴人:你借來的錢用到哪裡了?
  王某:都用到我的印刷生意上了,我認為我們之間只是經濟糾紛。
  ……
  整個庭審過程,王某回答問題時,出現“她們”這個第三人稱的次數遠遠超過了“我”,一直把責任推卸在別人身上。王某當庭說,由於性格不合,2014年1月兩次提出要和沈某分手,由於沈某一直糾纏不清,他就找到自己的朋友說自己出事被抓,試圖唬住沈某讓其不再糾纏。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其從三人處騙取共計27萬餘元,王某否認自己是“騙”,認為屬於正常的經濟往來。
  根據起訴書顯示,案發後,王某的家屬分別向肖某、周某退還了136600元、118000元。
  法院將擇期對該案作出宣判。
  王某的母親坐在旁聽席上,整個庭審過程一直紅著眼,不時響起抽泣聲。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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